大家都說英國的東西難吃,我到覺得還好,整個歐洲吃的不就那些東西,英國有FISH&CHIPS已經算是不錯的了。吃東西很貴倒是真的,隨隨便便買一個三明治要我快2鎊的錢,要是換成台幣,我一定吃不下去,所以還是不要多想,填飽肚子比較重要。為了省錢的緣故,整趟旅行,我真正外食機會屈指可數,除了在湖區一晚的FISH&CHIPS外,就只剩倫敦兩晚的JACKET POTATO和KEBAB了(謎之聲:難道在巴斯不用吃晚餐嗎?要,只是當我去酒吧要東西吃時,人家餐廳已經關門了,只好來個一品脫的Guinness,我真的很無奈,我也不想當酒鬼啊。)那不外食都吃些什麼咧?我英國之旅的前幾天是以花哥家為基地進行的,所以午餐可以買材料自己做三明治到處帶著吃,這真是省錢良方!話說有一日,我在廚房做三明治要當做那天午餐帶出去吃,和花哥同住的對岸同胞甲也進廚房,看到我的三明治,說了一聲:哇!你做的三明治真是”誘人”(我的天,這年頭還有人將”誘人”兩個字放在嘴邊講嗎?);晚餐的話就在花哥家煮泡麵吃,或是自己煮晚餐,又有一日晚上在煮晚餐時,對岸同胞乙跑進來聊天,聊一聊,提到他們都認為台北市是”台灣省省會”時,我嚇得差一點切到自己的手。這些阿陸仔,講的明明和我們是一樣的語言,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很發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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