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吉他課,因為早出發,就想早幾站下車用走的到教室。途經榮星花園,讓我想起去年暑假走路走得很趕的一件糗事。在倫敦的最後一天,早上走完PORTERBELLO(因為下雨的原因,感覺不好玩。不過後來發現另有原因),再衝去HARRODS(進去前還很擔心因為穿得不夠華麗會被趕出來。後來我發現沒有目的逛街真的很痛苦,感覺只想走完盡到”參觀”的義務。),又莫名其妙的到了WEST END(就已經把戲都看完了!)。最後想想,時間還有一點,我”走”回旅館拿行李,再去搭車應該還綽綽有餘。拿出地圖,嗯,只要走一點點路,穿過HYDE PARK,應該很從容。沒想到在小迷了一段路,順利看到公園時,距離我計畫要搭車的時間只剩一小時了,而我還沒把要搭地鐵的時間算好,HYDE PARK又是出名的”大”(如果HYDE PARK是一幅座標圖,我必須從第四象限的角角,一路衝到第二象限的角角才會到達旅館。)。不管了,先急走在說,湖邊的CAFE,看到了!大片的樹林,看到了!彼得潘的雕像,看到了!總之HYDE PARK的一切,我用比旅行團上車睡覺,下車拍照還要快的速度帶過。旁邊有路人就急走,沒有路人就小跑步(雖然沒人認識我,但是我還是很在意”形象”問題!)。說真的,要是那是我第一次進HYDE PARK的話,我可能會邊跑邊罵X!好好的公園不會慢慢走,慢慢欣賞,一定要搞的那麼”健康”就是了。不過還好,LONDON本來就不在我的計畫中,所以沒有特別感到失落,畢竟數年前是有好好欣賞過的。到了旅館,順利領到行李,馬上又衝到EUSTON要坐火車,我的火車可是有買好時間的,沒搭上的話,錢錢就會飛走。一路上就這樣子衝衝衝,衝到EUSTON還硬是要擠出時間去把我的OYSTER CARD兌現。(這時就想起今天看到的一句話「時間,就像乳溝,硬擠就有了!」)等我衝到車站裡,找到月台,順利搭上車的時候,車站裡已經響起這班車就要離開的廣播了,我在車上還不忘跟其他人CONFIRM一下,確定我沒有搭錯車。真是好險,阿彌陀佛,沒有坐錯車。這件事就這樣意外的成了我旅行中的小插曲,要是我沒有說出來,我以後可能都會忘掉。年紀大囉!記得的,還是趕快把它寫一下好了。
後記:其實第二天小花要陪我去機場時,也發生了有異曲同工之妙的事情。因為那一陣子,一直有傳聞說恐怖組織要炸飛機,搞的人心惶惶(安檢超高規格,對於不能搭飛機回台灣這件事我是既期待又害怕它發生),對機場的鐵路通通停開,但是以SHUTTLE BUS 取代(說老實話,我不懂這樣的用意,恐怖分子難道不能坐巴士嗎?)。不管怎樣,我們還是必須在一個叫BOLTON的地方換巴士,因為趕著下車找那很難找的接駁點(根本是車站旁一塊沒什麼人跡的空地),我和小花在BOLTON車站跑來跑去的,跑一跑,小花才大喊一聲,原還來是他把我們兩人的午餐放在火車上了(希望不要被人當作是炸彈!)!我果然和HARRODS的食物沒有緣分,下次不知道何時才能嘗到那種豪華的滋味?有些時候就是會發生一些很好玩的事情讓旅行更有趣。好吧!我接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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